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以下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根据调查认定情况,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现将闲置土地情况公示如下: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