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减负稳岗、助企扩岗作用,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一)实施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使用范围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五)发放流程
全面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充分利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以书面告知、信息推送等辅助手段,告知参保企业上年度的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参保人数、裁员率、企业划型、返还比例、返还资金规定用途等事项,参保企业无异议的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填报对公账号信息并进行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确认信息后进行社会公示,实现精准发放。
二、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发放条件
招用2026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发放标准
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三)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四)发放流程
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充分利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筛查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参保缴费期限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并与教育部门数据核验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发放。
三、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种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S)和绿色(L)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已参加过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补贴次数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2026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发布的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 2次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
(四)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五)发放流程
申领人可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确认申领人信息,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发放。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临泽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6-5520262、0936-5520263。
特此公告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