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用电客户:
您好!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示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经我公司系统及现场核实,对用户因用电地址拆迁、受电设施拆除等原因,已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未用电,现场已不具备用电条件,用电人也无法联系,但仍存在电费余额的用户,现予以公告。经统计长期不用电需销户及账户余额清退用户共计47户。请涉及用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我公司营业厅办理销户或恢复正常用电。对于销户账户有余额的,请及时办理余额清退手续。
办理销户及退费手续时:1.个人退费:请携带和电费账户一致的身份证、银行卡。若银行银行卡名称与电费账户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供委托书。2.政企客户:请携带单位申请、证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单位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销户处理。后续如有用电需求,须按照相关规定前往我公司办理新装用电业务。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若有疑问可前往当地营业厅咨询,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国网临泽县供电公司
2026年8月27日
国网张掖供电公司临泽供电公司公示销户及退费明细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