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委办发[2019]16号)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及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治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测绘行业、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负责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和草种生产经营行为。
(十四)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五)制定并实施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市县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各林场的职责是:在保护好现有林地、林木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基础上,承担防沙固沙、治沙造林、荒漠治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保护辖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经营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三)组织实施林业生产、森林资源培育等基础建设工作,不断增加森林资源,使管理范围内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
(四)根据主管部门对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统一部署,负责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干部职工、群众预防森林火灾;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五)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的统计、分析、总结等信息上报工作;实施好林场育苗、造林、幼林抚育等工作,做好营造林计划的编制、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
(六)依法保护和管理辖区内森林资源,开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及专项整治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补植、抚育、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临泽县委办公室、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委办发[2019]16号)精神,临泽县自然资源局挂临泽县林业和草原局牌子。临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管控股、国土用途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股、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股4个股室。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临泽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国土执法监察大队、林政稽查大队2个参公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自然资源局下属沙河、蓼泉、鸭暖、工业园区4个自然资源所,城乡规划事务中心、土地储备和测绘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林果业技术推广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中心、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草原监理站、五泉林场、沙河林场、临泽县治沙试验站、小泉子治沙站11个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932.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44.02万元,增长40.07%,主要原因是增加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工程、张掖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金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7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60.28万元,占96.36%;其他收入614.21万元,占3.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86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74万元,占13.00%;项目支出14675.73万元,占87.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26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699.65万元,增长40.65%。主要原因是增加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工程、张掖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金支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国土空间规划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费、土地开发项目支出、锯条山1.2呈冶金用石英岩矿勘查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89.24万元,增长69.08%。主要原因是增加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工程、张掖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金支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国土空间规划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费、土地开发项目支出、锯条山1.2呈冶金用石英岩矿勘查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31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121.86万元,占0.76%;节能环保支出820.48万元,占5.09%;农林水支出7575.99万元,占46.9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15.34万元,占14.36%;住房保障支出118.20万元,占0.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2.74万元,占3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2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0.48万元,支出决算为82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75.99万元,支出决算为757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2.74万元,支出决算为500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2.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32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离休人员1人,减少离休费12.4万元,在职人员退休、调出等原因,工资及社保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6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3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费、差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2.81万元,本年支出132.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征地补偿款93.7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39.09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58万元,支出决算为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21.8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验收、上级检查比上年增加,接待次数比上年增加,其次是接待标准提高。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78.7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验收、上级检查比上年增加,接待次数比上年增加,其次是接待标准提高。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0万元。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督查检查、调研及项目验收接待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41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费、差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100.0%,本年度没有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288.8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业务培训增加培训费1.82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9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0.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4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草原防火用摩托车,及森林草原防火用车、园林绿化用水车及沙化土地封禁项目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815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5%。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工作任务都按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根据上级部门的考核,任务完成优于其它县区。各项任务都制定了明确、具体、可量化的绩效指标,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决算、评审。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我局县级财政资金总计7943.65万元,其中财政年初预算资金5543.65万元,支付完成资金466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94万元,项目支出2440.17万元),未支付项目资金879.54万元,未支付原因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部分费用由乡镇承担和国土绿化项目管护期未到未支付的资金。调整增加债券项目资金2400万元。全部为造林绿化项目资金。支付完成资金343.2万元,未支付2056.8万元。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规定,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符合年初设定的目标值。整体来看,部门管理、履职效果、满意度及社会评价情况较好,评价得分94.9分。
(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项目等1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3.71万元,执行数为21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共申报林业贷款贴息项目5个,贷款总额5240万元,其中:营造林项目1个,贷款金额1300万元,人工营造生态林面积764.6亩;森林抚育类项目3个,贷款金额3858万元,抚育管护葡萄、红枣等为主的经济林面积0.17万亩,梭梭、沙枣等为主的生态林0.6万亩;林木良种培育类贷款项目1个,贷款金额280万元,繁育绿化苗木0.05万亩。二是2023年共申报林业贷款贴息项目6个,贷款总额6008万元,其中:森林抚育类项目5个,贷款金额5448万元,抚育管护葡萄、红枣等为主的经济林0.59万亩,红柳、沙枣等为主的生态林0.14万亩;林木良种培育类贷款项目1个,贷款金额560万元,繁育绿化苗木0.05万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林业贴息贷款项目政策宣传不到位。二是部分企业帐务处理不规范,对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及贴息资金没有按要求建立专帐核算,无法清楚地反映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林业贴息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检查监督力度,在林业贴息贷款及贴息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把关,防止贴息贷款和贴息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技术服务,确保建设质量。提高项目成效,应不断引进、应用科技成果,指导项目建设,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科技含量。
2.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44万元,执行数为282.870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计划项目自2023年3月开工,于2023年6月完工并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按照国家补助规定每亩100元标准及时发放了补助。通过项目极大的改善了林分结构、明显提高了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水平,生态效能显著提升,促进林分可持续发展;二是项目实施后,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通过后期林木管护,林木的生长环境得到改善,林分质量得到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增强,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明显增强了生态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自然条件制约,部分地段成活率、保存率不高。我县地处西北干旱区,部分实施退耕还林地为立地条件较差的盐碱地(或湿地、严重沙化地),土壤盐碱化和沙化程度较为高,再加上受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和严寒天气影响,造成苗木成活率降低,严重的影响了退耕地保存率;二是退耕还林管护粗放,管护积极性不高。因实施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原有林地灌溉渠道被破坏、土地集中流转等因素影响,部分农户外出务工或退耕林地管护资金不足等多种原因,农户对退耕还林地后期管护粗放,甚至出现部分退耕还林地灌水不及时或无法灌水,林地内杂草较多,一些树木干枯死亡,致使验收不合格。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督查管理力度,提高苗木成活率;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及项目补助实施,提高农户管护积极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保护森林资源。
3.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3万元,执行数为36.59万元,完成预算的8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抚育不但能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植被覆盖率,而且有利于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促使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森林资源质量持续增长,有效改善林内通风透光状况,改善森林卫生状况,提高林分质量和生长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维护生态平衡,极大保障了森林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上一轮退耕还林部分树种老化、林木死亡率较高。目前,距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最早的造林地苗木已经有20年之久,树种老化严重,生态效益低。二是补助标准低。上一轮退耕还林至现在,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仅为每亩补助20元,但我县现在全年每亩的水资源费均在300元以上,补助资金与管护支出难以持平。加之受全县玉米制种和粮食价格持续增收的影响,持续巩固和保护退耕林成果受到严重威胁,退耕林地稳定保存面临很大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力度,提高林地保存率;二是督促退耕户于2024年开春进行补植补造,验收合格于2024年6月份予以补发项目补助。
4.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64万元,执行数为8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项目补偿政策,提高了管护区域的植被覆盖度,通过不断强化公益林资源的保护管理,通过科学规划、分类经营和分区施策,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不断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全面提高全县生态公益林的功能等级和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促进全县生态林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截止目前,临泽县2023年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已完成总补偿补助资金的100%,管护任务已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相对较低,管护费用支出和预期收益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由于灌水,管理等费用较高,林农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性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宣传保护公益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意识和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是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公益林管护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项目资金真正用之于民,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农民收入,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5.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执行数为177.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聘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护林员22人,开展日常巡护检查;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000亩,工程治沙(人工设置稻草沙障)750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临泽县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分布范围广、面积大,不利于护林员的管理和管护责任落实。 二是项目区外围均安装了刺丝围栏,内部植被生长情况明显优于外部,存在牧民通过破坏刺丝围栏进行放牧的情况,管理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保护管护设施及生态植被意识;二是充分发挥专职护林员作用,切实做好林区管护工作。实行严格的封山禁牧措施,重点是采用修建刺丝围栏、专人管护等手段,定点全天守护,严禁放牧。采取人工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措施,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禁止采矿等破坏生态公益林地植被的经营活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最终达到增加植被盖度的目的。
6.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杨树天牛综合防控示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使黄斑星天牛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扩散蔓延趋势得到较大缓解,扭转黄斑星天牛严重发生的局面,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森林健康成长。在全县森林面积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下一步改进措施:把握重点环节,确保顺利实施。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病虫害发生前的时间节点进行虫情监测,确保最佳防治时机,最大限度提高药剂使用效果。
7.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草原虫害严重危害区域,采用1.2%苦参碱控制草原虫害10万亩,其中带状防治4万亩,隔离控制6万亩。在具体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带状防治和隔离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蝗虫生物学特性结合其活动规律,施工过程中将通过带状防治40米的条状带,间隔60米,再集中防治40米条状带,这样将阻隔蝗虫之间的繁殖交流,从而达到控制密度的目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草原生态修复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草原资源管护监督检查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加强草原资源管护,每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次,及时发现破坏草原资源的行为,严防草原火灾发生。二是积极整合资金,利用项目资金,设立标志牌和宣传牌,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全面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吃透政策,熟练掌握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
8.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5.2万元,执行数为319.6万元,完成预算的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临泽县板桥镇、新华镇进行退化草原修复综合治理2万亩;二是在板桥镇、平川镇、新华镇、倪家营镇聘用村级草原管护员26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到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同时,切实加大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指导,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9.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万元,执行数为38.4424万元,完成预算的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保留面积4694.24亩核实留床面积并进行延期补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草原生态修复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草原资源管护监督检查不够,工作存在滞后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加强草原资源管护,及时发现破坏草原资源的行为,严防草原火灾发生。
10.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3.83万元,执行数为295.97万元,完成预算的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草保留面积13543亩核实留床面积并进行延期补助。对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草保留面积11030亩核实留床面积并进行延期补助。对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草保留面积4694.24亩核实留床面积并进行延期补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草原生态修复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草原资源管护监督检查不够,工作存在滞后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整合资金,利用项目资金,设立标志牌和宣传牌,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全面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吃透政策,熟练掌握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
11.临泽县创建森林小镇、森林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涉及平川、板桥、鸭暖等3个镇和沙河镇化音村、倪家营镇黄家堡湾村、鸭暖镇白寨村、大鸭村、暖泉村、蓼泉镇湾子村、板桥镇土桥村、平川镇平川村、黄家堡村等9个村,完成造林138.74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12.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32万元,执行数为2724.84万元,完成预算的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县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342户974人,其中统规自建安置90户,回购房安置252户,涉及平川镇、板桥镇、蓼泉镇、鸭暖镇、新华镇、倪家营镇等6个镇。建成板桥村西柳村金柳新居安置点、板桥镇西湾村碧水金湾安置点、平川镇集贤家园安置点、蓼泉镇蓼泉村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4个新建安置点,蓼泉镇墩子村、湾子村2个续建安置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旧宅未实现折旧复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将加强宣传作为开展搬迁动员的有力途径,借助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深入宣传报道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深化群众对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认同,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二是继续抓好旧宅拆除。根据省市拆旧复垦要求,以及搬迁协议约定,利用冬季冬闲时节,对目前实际搬迁入住,能拆旧宅抓紧组织拆旧,以保证搬迁入住9个月后旧宅全部拆除,并按照宜农则农、宜草则草、宜林则林的原则,及时复垦。
1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万元,执行数为122.7万元,完成预算的8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收集整理临泽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确权、承包经营权等数据成果,以及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最新行政区划数据、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批供用地等数据,对比分析各权属资料,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内业逐图斑分析统计,分类建立任务清单,进行权属状况核实与调整。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且登记成果未建库的,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数据格式的数字化准备工作,建立登记成果数据库并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登记成果已建库的,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及时开展县级审核和市级评审,对已完成调查的项目成果未形成标准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制定相关政策解读。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信息,各部门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加强配合,积极提供、共享有关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二是利用好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成果。在经过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后形成了更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此项成果对于深化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地理数据存在的时间特征决定了本次的成果必须要不断的进行更新才能更好的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提升土地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临泽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14.城区及城市外围绿化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城区及城市外围1.6万亩绿化带灌水、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花卉栽植、树木补植补栽、卫生保洁等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提升绿化景观效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养护资金短缺。随着绿化面积的逐年加大,每年养护经费不断增加;二是设施老化,维修及更换成本逐年增高。三是绿化养护模式仍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四是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受今年干旱缺水天气影响,个别绿化地段因灌水不及时,造成苗木干枯死亡,影响了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好已建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按照园林绿化“三分建、七分管”的要求,结合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细致抓好绿化养护各环节工作,重点做好各绿化地段草坪、花卉及树木的施肥、灌水、除草、修剪、卫生保洁等各项养护管理工作,提升绿化美化效果。二是加大项目争取,提供资金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精心谋划包装一批提质增绿、惠及民生的好项目、大项目,积极争取储备中央、省、市级林草项目资金,千方百计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为造林及管护提供资金保障。
15.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四统一防治要求,利用人工、物理、化学等综合防控措施,对现有8.28万亩枣树进行全面防控,全县枣树食心虫防治率、无公害防治率分别达到98%和100%以上,切实加大统防统治力度,枣树病虫害统一防治面积达95%以上,化学防治次数2次,平均枣果虫蛀率控制在4%以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没有专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人员。二是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病虫害发生前的时间节点进行虫情监测,确保最佳防治时机,最大限度提高药剂使用效果。二是加强加大项目争取,提供资金保障。按照项目实施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把施工、监理、验收关,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16.甘肃省张掖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9.65万元,执行数为399.97万元,完成预算的40.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流沙河流域防护林建设人工造林0.0505万亩,配套建设临泽流沙河流域防护林0.1791万亩灌溉管网及辅助设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造林地块立地条件较差,保水能力弱,蒸发量大,浇水、管护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区域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于2024年春季,做好各造林施工地段的补植补造,尤其是做好成活率偏低地块补植补造,以保障项目建设整体质量。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加强北部沙区防沙治沙、流沙河流域防护林项目区灌水养护、巡护、鼠虫害防治等工作,保证各施工地段造林质量合格达标。
17.2022年度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2.68万元,执行数为6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鸭暖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66个发展类村村庄规划编制。
18.临泽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2023年贷款户数181户897万元,其中甘肃银行贷款45户225万元,农商银行临泽支行贷款136户672万元,累计贴息24.84万元,其中省级19.87万元,市级2.48万元,县级2.48万元,贷款贴息直接拨付给银行。
19.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执行数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县14万亩公益林生态供水,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提升绿化景观效果 。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部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各单位工作运行正常,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部门管理制度健全,部门履职、部门效果、满意度及社会评价情况较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