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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0/2024-0006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7-09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024 年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全县行政执法主体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所有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依据、内容和标准

(一)评查依据。《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二)评查内容和标准。案卷评查内容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两部分,具体按照《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执行。

1.基础标准。行政许可基础标准内容包括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基础标准包括主体合法、事实与证据、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行政许可的基础标准和行政处罚的基础标准是判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的基本标准,是案卷合格的最低要求,任何一项内容不符合标准即判定为不合格案卷。

2.一般标准。行政许可一般标准按照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收费、立卷归档五个阶段设定分值。行政处罚一般标准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立案归档六个阶段设定分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一般标准均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对不符合内容标准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剩余分值即为案卷得分。

三、评查方式

案卷评查采取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全面自查自评、汇总统计、撰写评查报告和编写典型案例,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集中抽查评查的方式进行。

四、评查步骤及工作内容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2024年7月10日开始,9月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和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7月10日至31日)。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依据省上“一办法两标准”,逐卷进行自查自评,填写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附件1)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附件2),评查表要按“一卷一表”要求入卷备查,案卷自查率要达到 100%,其中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等)的案卷应当全部纳入自查自评范围。评查过程中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编写案例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从自查自评中评选出的优秀、合格、不合格案卷中精心筛选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按照典型案例格式要求(附件3)进行编写,编写案例要事实陈述清楚、语言简洁明确、案情分析透彻、法律适用准确,每个案例篇幅不少于 2500 字(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问题的案例不选送)。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水务局等重点执法部门报送典型案例至少1 例(其中涉及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案件优先选报),其他行政执法单位也可选报,填写选送案例汇总表(附件4)。本次评查期间未形成执法案卷的部门单位,需提交书面说明。

(三)集中评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和业务人员,采取集中评查方式,重点对公安、自然资源(含林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含城市管理)、教育、民政、民宗、水务等执法部门案卷自查自评情况和选送的案卷(行政许可不少于2卷、行政处罚不少于2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分优秀、合格、劣质,评查工作总结专题报告县政府和市司法行政部门。

(四)跟踪问效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在自查自评、集中评查的基础上,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情况跟踪问效,对不认真开展自查、不报送自查总结、表格和参加集中评查的案卷、不编报案例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报的,将列入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五)随机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市司法行政部门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县区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五、评查工作要求

1.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梳理、编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执法能力、水平和法治建设的综合体现,也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载体,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区分执法案卷评查年度和行政执法自然年度,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本次案卷评查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2.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自查结束,形成自查报告(重点说明本部门、本单位办理许可、处罚案件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的措施),认真填写相关统计表格(附件5),自查报告和统计表、选送参加县上集中评查的案卷及案例(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送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公安大厦1215室)。

3.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按照市司法局要求,从各执法部门评查报送的案卷、案例中筛选优秀案卷、劣质案卷和典型案例,报市司法局参加全市评查评选。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5953633

附件:1.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

2.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

3.典型案例编写参考格式

4.临泽县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统计表

5.案例选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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