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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50/2024-0006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9-20
是否有效

县政法各单位,城区校园,各镇中心小学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经县政法各部门择优推荐,决定聘任卜令祥16名同志为临泽县第批中小学兼职法治校长,聘任兰超16名同志为临泽县第批中小学兼职法治辅导员

一、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

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学期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2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四)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六)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七)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聘用人员

聘任兼职法治副校长名单见附件1;

聘任兼职法治辅导员名单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全面加强我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校园应当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考核机制、联络沟通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提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三)狠抓工作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主动对接学校和师生需求,深入校园开展专题性法治宣传教育,分别于5月底、10月底前完成学期工作任务

附件1.临泽县第批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

      2.临泽县第批中小学兼职法治辅导员

      3.临泽县第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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