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各单位,城区校园,各镇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经县政法各部门择优推荐,决定聘任卜令祥等16名同志为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兰超等16名同志为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辅导员。
一、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
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学期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2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四)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六)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七)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聘用人员
聘任兼职法治副校长名单见附件1;
聘任兼职法治辅导员名单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全面加强我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校园应当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考核机制、联络沟通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提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三)狠抓工作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主动对接学校和师生需求,深入校园开展专题性法治宣传教育,分别于5月底、10月底前完成学期工作任务。
附件:1.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
2.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兼职法治辅导员
3.临泽县第九批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