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锦晨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我局决定:同意你公司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范围为: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天内,持本决定书和法人身份证件到我局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你公司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期参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