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向各镇下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46000元。从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甘财社〔2024〕34号)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列支。
该救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支出。
各镇资金分配如下:
沙河镇8000元,鸭暖镇8000元,平川镇、板桥镇、新华镇、倪家营镇、蓼泉镇各6000元。
临泽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