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中心敬老院、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
为全面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政策,切实保障老人权益,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3〕115号)精神,按照“救助补贴金额=老年人入住机构实际收费-救助对象本人已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救助对象已领取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救助标准和“预评估、先入住、后补贴”的方式。经研究,同意为田金凤等6名已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拨付11月份集中照护服务救助补贴2874元。其中中心敬老院5人2277元;蓼泉养老福利服务中心1人597元。请各养老机构按照资金要求,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补助资金发放至老年人社保卡账户。
附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补贴花名表、汇总表(1).xlsx
临泽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