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13180人,比上年减少3021人。每人筹资标准1020元(参保居民个人缴费380元;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640元),应筹集资金11544.36万元,其中:参保人缴费4300.84万元,占应筹集资金的37.25%。基金支出14735.61万元,同比增加21.09万元,增长0.14%。其中:基本医保支出13644.86 万元,同比减少43.86万元,降低0.32%;大病保险支出1090.75 万元,同比增加64.95万元,增长6.33%。
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全年核定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1048个,职工参保14878人,同比增加347人。征缴基金8102.29万元,同比增加1293.14万元,增长18.99%。基金支出6884.39万元,占征缴基金的84.97%,同比减少444.60万元,降低8.06%。其中:基本医保支出4437.67万元,同比增加139.35万元,增长3.24%;大额医疗补助192.97万元,同比增加31.08万元,增长19.2%;个账支出2253.74万元,同比减少615.03万元,降低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