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土壤普查办对土壤三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三普工作实际情况,2025年全面推进土壤三普成果形成,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验收,汇总形成普查基础数据,建成县级土壤数据库。完成土壤分类系统修订和土壤类型名称校准、土壤类型图和属性图编制。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盐碱地、土壤有机质等专题成果,总体完成普查报告。
二、重点工作
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制定的县级成果清单,6月底前完成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10月底前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有机质等专题成果,11月底前总体完成县级普查报告成果,12月底前完成其余县级专题成果。
三、资金使用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全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
四、保障措施
县土壤普查办负责全县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定期向省、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79号)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建立健全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做好三普涉密技术人员的保密培训和管理,做好三普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安全监督检查,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数据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