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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3023/2024-0007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2-18
是否有效

临泽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

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4128-2019)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和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燃

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政策目标

1.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确保市场供应与安全需求相适应。

2.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安全。

3.促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政策要点解读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局原则

(1)总量控制:根据全县各镇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烟花爆竹零售网

点的数量和规模,避免盲目发展。

(2)分区规划:根据城区和各镇、村等不同区域的特点,实行分区

规划,确保网点布局合理。

(3)安全优先: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选择在安全条件较好的区域,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

2.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要求

(1)选址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居民

集中居住小区、小区出入门独栋建筑(“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处于同

一建筑内;不能位于地下及半地下室、三层及以上建筑物,以及二层有特

定功能场所楼下;要避开有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电压高于1KV电力

线路(四周距架空电力线路不小于杆高1.5倍)的建筑;与党政机关等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及保护单位保持100米以上、

与活动中心等场所保持50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与宾馆等场所及住宅楼

直接相邻或相通,与其他经营场所或住户门窗洞口直接相对距离需大于

20米。

(2)面积要求:零售网点经营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应满足储

存、展示、销售等功能需求,同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设施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需满足以下条件:建筑及装

修要用阻燃材料且周边50米内无其他零售店;周围25米内有明火或火

花点时要有不燃材料隔挡且内部隔墙为实体墙;照明、开关和线路敷设要

防火防爆,严禁明火设施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至少配备2只4公斤以

上干粉灭火器且放置合理、张贴警示标志,还要制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与

应急处置措施。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

(1)严格许可条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审查,确保经营者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

(2)动态监管: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零售网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

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政策实施意义

一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有序。二是确保烟花爆竹零售规范

安全。引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烟花爆竹,城乡群众安全燃

放烟花爆竹。三是助力提高城乡文明水平: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高

安全管理水平,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烟花爆竹布点规划政策的实施,对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

政策落地生根,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环境。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临泽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025—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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