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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24-0008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2-26
是否有效


临政办发〔202424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省级市驻临有关单位:

现将《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24

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我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使我县城市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城市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城市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张掖市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和《临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城市内涝、积水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有汛无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准备”的原则,克服麻痹思想,明确责任,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县政府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预案要求,建立县级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1.4.3综合协作,资源共享。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

2.汛情、涝情预警等级划分

城市汛情、涝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气象、水务部门提供的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1蓝色汛情、涝情预警(Ⅳ级)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可能达到3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其他部分桥下积水深度达50厘米,大沙河水位达到水务局蓝色预警水位。

2.2黄色汛情、涝情预警(Ⅲ级)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大沙河水位达到水务局黄色预警水位,其他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到50厘米以上70厘米以下。

2.3橙色汛情、涝情预警(Ⅱ级)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70厘米以下,大沙河水位达到水务局橙色预警水位,其他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到70厘米以上90厘米以下。

2.4红色汛情、涝情预警(I级)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7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7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70厘米以上,大沙河水位达到水务局红色预警水位,其他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到90厘米以上。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住建局局长、水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发展和改革局、融媒体中心、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湿地局、气象局、科学技术局、统计局、消防大队、沙河镇、国网临泽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临泽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泽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泽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全县排水防涝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指示精神;制订县城市排水防涝制度和规定等;及时掌握汛情、涝情、灾情,指挥排水防涝抢险;负责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在城市发生洪涝灾害时,及时组织对城市设施、交通、供电、供气、通讯、给排水重点工程设施进行抢修,迅速转移受灾群众,将损失和灾害降至最低程度。

3.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应急指挥部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并督促成员单位对县生活垃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等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处理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汇总、研判、上报、传达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执行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下达的相关决策和命令;负责指挥、协调、组织本辖区Ⅳ、Ⅲ级城市排水防涝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建所辖企业应急队伍、设备、信息通讯网络等;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县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面指导、协调全县城市排水防涝和抢险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排水、防涝突发事故应急处置。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日常应急管理和受灾时对排水防涝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组织城区排水防涝设施的修复工作;督促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负责雨前及时清扫和运输道路上的垃圾杂物,避免将其冲入地下排水管道;督导城区建筑企业组织多支抢险队伍和充足的救灾车辆,负责组织市政设施抢险救灾和市政道路清淤工作;负责建筑工地的救灾和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因积水而产生建构筑物基础下沉引起建构筑物损伤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管控网络谣言及不实信息,对城市排水防涝热点舆情予以监控,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舆论引导。

县水务局:负责城市防洪工作,落实城区内河长制,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负责组织和督促做好水利工程的隐患排查工作,提供水利工程有关资料,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城市有关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审查、立项和投资计划安排等工作;协调安排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水毁修复工程、抗洪抢险物资储备的计划。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排水防涝抢险救灾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城市排水防涝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偷窃应急物资、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等趁灾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防汛治安保卫工作和防汛网络安全工作;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排水防涝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协调、监督学校做好排水防涝宣传教育工作及演练工作,落实校园排水防涝安全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重建规划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灾害损失核报工作,审核灾害损失统计数据。

县财政局:负责将县城市排水防涝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筹集、安排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会同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审核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工信商务局:督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排水防涝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排水防涝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应急通信保障;确保抢险现场通信及排水防涝信息及时传递;统一协调安排排水防涝用电,保障应急抢险电力供应;协调灾后恢复生产资料、抢险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用;负责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监测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组织协调救灾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因城市积水而产生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解决城市排水防涝取土用地和临时清淤用地,指导做好取土用地和临时清淤用地的恢复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处理工作;发生水体污染事件时,及时向下游有关区域通报,防止因水源污染造成次生灾害;负责城市河道排污口的监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掌握全县危险废物的存放地点,督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安排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防止污染水体。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属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排水防涝安全,组织修复水毁公路;为排水防涝抢险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排水防涝抢险运输畅通;进入紧急防汛期,组织征调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为排水防涝抢险救援服务。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旅系统排水防涝应急工作,督促旅游单位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机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度运行、调整旅游线路,保障游客安全;做好旅游单位恢复运营工作;及时收集报告本行业相关灾情;督促各文化单位落实排水防涝防范措施。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排水防涝抢险救灾中的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灾情发生后,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保证灾区供水安全,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涝区食品、饮用水进行检验、检测,组织监管医疗器械和药品,协助有关部门确保涝区食品、药品的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因城市排水、内涝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群众的救助;负责国家下发救灾物资、资金,社会捐赠物资、资金接收下发等。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农村领域的排水防涝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户做好排水防涝工作,组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动物死亡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等工作,向县应急指挥部核报城镇受灾、防灾、治理信息。

县湿地局:负责落实全县湿地范围的排水防涝抢险度汛工作,并充分发挥湿地湖泊调洪蓄洪的排水防涝功能。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对汛情、涝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变化趋势分析资料;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县科技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积极为排水防涝及防治提供科技支撑;参与排水防涝及防治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开展排水防涝及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强排水防涝及防治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排水防涝及防治减灾科技成果的集成转化与应用示范。

县统计局:负责收集和分析与内涝相关的各种数据,包括降雨量、水位、排水系统运行状况等,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前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及相关区域的调查摸底和抢险演练;调派队员和设施参加城市排水防涝抢险救援,并开展人员疏散、搜救等工作。

沙河镇:组织街道社区人员开展街道社区排水防涝、清淤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对灾情进行调查分析,向县应急指挥部核报街道社区受灾、防灾、治理信息。

国网临泽县供电公司:确保防汛电力畅通,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灾、救灾的电力供应。

中国电信临泽分公司、中国移动临泽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泽分公司: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安全;保障排水防涝指挥机构、水文观测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灾、水文气象通讯信息;督促落实防汛、水文、气象的各项通信优惠措施;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抢险通讯畅通。

4.预防与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雨情、汛情、涝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并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4.1.1气象信息。县气象局对天气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短时临近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的信息时,将信息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1.2水文信息。县水务局负责对所管辖河流水情进行监测,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的信息时,将信息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1.3防汛设施信息。县住建和水务部门应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河道渠系防洪工程巡查和监测,在出现洪灾、涝灾时,及时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河道渠系、防洪闸等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当城市防涝设施出现决口时,迅速组织抢险,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

4.1.4洪涝灾情信息。城市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预防与准备

4.2.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城市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减灾的思想准备。

4.2.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市排水防涝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4.2.3工程准备。各部门按时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排水防涝和防汛设施及时进行维护抢修,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4.2.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排涝物资,并合理配置,特别是在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防汛、排涝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4.2.5预案准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及低洼地区与危旧房居民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汛情、涝情灾害。

4.2.6日常管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重视排水防涝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排水防涝、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排涝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3预警启动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等信息资料,分析暴雨及汛情、涝情演进情况,提出应急启动级别发布、变更和解除的报告,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按照应急级别立即响应,及时发布对应的预警信息。

4.4预警发布

城市汛情、涝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定电话语音报警、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学校、大型人群聚集场所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将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城市公园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播放预警信号。

4.5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同时,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高度关注低洼地区、重点路段的汛情、涝情,及时对危险路段采取交通管制和对低洼、危险地区的群众实施转移、防护。县应急管理局要密切关注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响应

排水防涝应急行动依据汛情、涝情可能发生灾情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县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5.1县级Ⅳ级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城市内部分低洼路段达到汛情、涝情预警Ⅳ级时,由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县级Ⅳ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涝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2)关注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2县级Ⅲ级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城市发生一般洪涝灾害、城市内低洼地区积水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内主要排洪河道泄洪速度缓慢或有漫溢现象,或达到汛情、涝情预警Ⅲ级时,由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启动县级Ⅲ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指挥到位。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到达指挥岗位负责指挥工作。

2)会商研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涝情进行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下达命令。县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涝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3县级Ⅱ级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城市内河道渠系发生超警戒水位或部分漫溢影响到城市安全、城市部分道路出现道路行洪导致交通瘫痪,或达到汛情、涝情预警Ⅱ级时,由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请示县委、县政府后启动县级Ⅱ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指挥到位。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达指挥岗位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研究部署。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县政府汇报。

3)下达命令。县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下达县城市排水防涝命令。

4)现场指挥。县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5)信息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涝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对已经出现的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动态。

5.4县级Ⅰ级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城市主要道路交通大面积瘫痪、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件,或达到汛情、涝情预警Ⅰ级时,由县委、县政府启动县级Ⅰ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指挥到位。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指挥岗位,统一领导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会商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分析灾情,作出决策部署,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

3)下达命令。县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下达城市排水防涝命令。

4)进驻现场。县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5)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请求当地驻军帮助和支援。

6)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涝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对已经出现的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动态。必要时,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请求给予支援。 

5.5应急升级

当汛情、涝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应急响应升级到Ⅲ级应急响应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情况,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时,由现场指挥部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响应升级建议,由现场指挥部决定响应升级级别,并宣布按照相应的响应级别和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

在发生城市排水防涝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县政府组织指挥排水、防涝抢险救灾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则作为前线指挥部,开展全县的排水、防涝抢险救灾工作。

5.6响应结束

终止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并批准同意,同时向社会公布。Ⅱ级以上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6.险情处理要求和防汛抢险应遵循的原则

6.1险情发生时的反应机制

6.1.1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发生的时间、范围、发展趋势及造成的危害,并密切监视水情、涝情的发展,视其变化情况随时上报。

   6.1.2尽快根据险情灾情制订和下达抢险、撤离方案及通知,发布调度命令;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雨情、涝情和上级领导的最新指示精神。

6.1.3开启一切通信及联系手段,确保通讯联系畅通。

   6.1.4各部门和单位抢险队伍按照既定岗位职责和抢险预案要求,快速启动贮备抢险物资,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上报最新进展情况和接受最新调度指示。

6.2防汛抢险应遵循的原则

6.2.1险情发生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的预案和既定的岗位责任制,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抢险队伍迅速抵达抢险现场,全力以赴保证人员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及重点器材物资。各单位要既能独立作战又能相互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6.2.2为避免灾害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损失,必要时可采取果断措施,牺牲局部保存大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6.2.3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各抢险单位必须坚决执行逐级上报制度,要将险情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进度进展等情况随时上报,如遇通信联系中断或故障时,要派专人直接报告。

6.3其他善后保障工作

紧急抢险救援基本结束后,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转入组织恢复生产和善后保障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抢险救灾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和表扬,对未按要求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及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

7.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甘肃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甘应急〔2023122号)2.6支撑性文件“各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按照本部门(单位)承担的任务和职责,编制预案支撑性文件,把每一项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的要求,编制本部门或本单位应急行动方案和应急工作手册。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对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层层落实排水、防涝抢险工作责任。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值班制度,及掌握雨情、水情、汛情、涝情,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全面做好排水、防涝前的隐患检查,落实排水、防涝抢险队伍、物资和应急措施的各项准备,确保城市排水、防涝零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附 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的专项预案。本预案将根据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新变化新形势进行修订、完善。

8.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王延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张之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卢 伟  县住建局局长

闫克义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张保锋  县湿地局局长

张正东 县发改局局长

王天平 县教育局局长

谢国栋 县科技局局长

王 东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卜令祥 县公安局政委

汪 莉 县民政局局长

刘银汉 县财政局局长

李建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一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多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田治国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兰顺东 县卫健局局长

王友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峰云 县统计局局长

张建科 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局长

蒋新成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高 博  县气象局局长

于志军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蒋丽丽 沙河镇镇长

赵克生 国网临泽县供电公司经理

樊绪亮 中国电信临泽分公司经理

高钟年 中国移动临泽分公司经理

童文贵 中国联通临泽分公司经理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24日印发

《临泽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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