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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3023/2025-00037
发文字号
临政办函〔2025〕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3-20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2020年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张政办发〔2025〕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国家方案抽中我县住户的全部人口。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泽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负责抽样调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调查工作,及时解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调查数据。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享信息,掌握调查对象有关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要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调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深入宣传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临泽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2.临泽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

临泽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长:  任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尚有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息中心(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峰云   县统计局局长

员:  李  鑫      县发改局副局长

        赵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绪武   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            

        刘     县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李天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武建虹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保义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德育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青山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朝军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谢彩霞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谢彩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临泽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临泽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下简称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县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督促指导基层派出所配合做好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相关学校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配合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调查登记信息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驻军家属子女住址、就业、入学等方面信息调查登记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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