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S10张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用地范围内坟墓迁移工作依法合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无主坟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坟墓位置
本次公告的无主坟指项目用地范围内,经平川镇人民政府、三一村村委会、三二村村委会、三三村村委会联合实地排查后,无法确认墓主身份或无法联系到合法继承人的坟墓。具体位置如下:
1.临泽县平川镇三三村区域:
(1)位于项目三三村十二社白羊头山及防洪坝附近,涉及坟墓18座,详见附件;
(2)位于项目三三村牛多多养殖小区东漫滩,涉及坟墓6座,详见附件;
2.临泽县平川镇三二村区域:
(1)位于项目三二村蚂蚁森林内,涉及坟墓1座,详见附件;
3.临泽县平川镇三一村区域:
(1)位于项目三一村睿鑫养殖小区北侧,涉及坟墓3座,详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6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逾期未认领的,将按照无主坟处理,由平川镇人民政府依法进行迁移。
三、手续办理
请坟墓相关权利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平川镇人民政府登记确认并办理迁坟相关事宜,逾期未联系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后果由坟墓权属人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陈 鹏:18093690822 蒋德龙:18794912895
附件:无主坟附件.docx
临泽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