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场主要职责是:承担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培育,提供生态公益产品。开展育苗、植树造林、中幼林抚育、良种培育、防沙治沙和退化林分改造;营造林计划编制、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林业草原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公益林管护、抚育、区划落界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产、森林资源培育和维护管护站点、巡护林道路、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辖区内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林业生产救灾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及专项整治工作;森林资源监测和有害生物、森林病虫害调查防治;森林草原资源的调查统计、分析、总结等;林木草
原资源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以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场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属生态公益型林场。现有职工28人,在职职工1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人、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人)、退休人员12人、长期合同工1人,遗属补助人员6人。下设办公室、业务股、资源管理股、四个管护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1.2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46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2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25万元,占89.34%;项目支出31.04万元,占10.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3.46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6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0万元,占7.49%;卫生健康支出15.30万元,占5.25%;节能环保支出7.07万元,占2.43%;农林水支出232.64万元,占79.87%;住房保障支出14.48万元,占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1.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7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两金”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取暖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9万元,下降24.6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绩效开展自评,我单位在各项支出中严格履行了支付规定,无违规、超标准支付现象发生。
二、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023年我部门县级财政资金总计291.29万元,其中财政年初预算资金291.29万元,支付完成资金29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25万元,项目支出31.04万元),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规定,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符合年初设定的目标值。整体来看,部门管理、履职效果、满意度及社会评价情况较好,评价得分97分。
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自评结果(见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对整体支出各项指标自我评价,我部门在各项支出中严格履行了支付规定,无违规、超标准支付现象发生,绩效评价为良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