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新华、蓼泉、平川、板桥、鸭暖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上报徐娜等31户72人享受相关待遇的报告》(政府报〔2024〕114号)、《关于新增及调整部分群众享受相关待遇的报告》(新政字〔2024〕143号)、《关于新增低保对象、调整低保类别和退出保障范围的报告》(蓼政字〔2024〕106号)、《关于杨万新等11户19人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报告》(平政字〔2024〕95号)、《关于上报陈刚等20户28人拟享受相关待遇的报告》(板政字〔2024〕149号)、《关于上报低保边缘人口的函》、《关于新增部分群众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报告》(鸭政字〔2024〕118号)收悉,经县低保服务中心审查资料,入户调查,局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徐娜等50户98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2024年12月起享受相关待遇,请予以公示。刘桂萍等7人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同时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待遇,请补齐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资料手续。
二、同意张主荣等2户4人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类别,从2024年12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三、同意闫泽等10户21人从2024年12月退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同意李花花等2户2人从2024年12月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吴克林等1户1人不符合分散特困供养条件,不予确认。
五、汪如铭等11户17人不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不予确认。
六、鲁光喜等2户4人不符合低保调整类别条件。
七、周子星等38户82人从2024年12月起纳入低保边缘家庭;李宏等23户49人不符合纳入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不予确认。
临泽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