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县委办〔2019〕17号文件要求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
(二)负责县域内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四)承担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防护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管理工作。
(八)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跨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九)负责全县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上报,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与综合利用、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县水务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运行管理股、工程建设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为县水政监察大队。
(三)局属事业单位
局属事业单位8个,包括: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沙河流域管理局、水资源保护中心,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测中心、水利建设管理站、抗旱防汛服务队、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31513.26万元,支出31497.2万元,结余结转16.0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590.01万元,增长12.86%,支出增加3573.95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上级补助收支增加等。 (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51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82.09万元,占97.36%;事业收入831.05万元,占2.64%;其他收入0.12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49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94万元,占4.22%;项目支出30169.26万元,占95.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68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546.68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上级补助收支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05.55万元,下降54.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专项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9万元,占0.51%;卫生健康支出29.92万元,占0.36%;农林水支出8118.32万元,占98.2%;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占0.37%;其他支出46.19万元,占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66.79万元,支出决算为826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9万元,支出决算为4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18.32万元,支出决算为811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6万元,支出决算为3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9万元,支出决算为4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5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6万元,下降27.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2415.31万元,本年支出22415.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移民项目支出222.97万元,小东沟河防洪治理工程1500万元,倪家营镇沙河路槽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支出192.33万元,鹦鸽嘴水库清淤增效项目支出19000万元,小泉湖水库工程15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19.56%,主要原因是上年自有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总体下降3.5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与上年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与上年数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19.56%,主要原因是上年自有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总体下降4%。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9万元,主要是用于检查督导等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省级验收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大了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2.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总体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根据前期确定的实施内容、工作范围、评价目标等,通过采集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围绕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组织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确保了水利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同时,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自评,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2%。对2023年度小东沟河防洪治理工程、倪家营镇沙河路槽防洪工程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8%。从评价情况来看, 本部门绩效自评方案制定详实,工作机制合理,科学合理采用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绩效分析,建立突出项目绩效特色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顺利推进。同时,在绩效评价自评过程中严格执行《临泽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及时报送绩效评价工作材料,并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评价,8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率97.62%。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本部门2023年临泽县水务局部门年初总预算为1405.7万元,其中基本经费520.7万元,项目支出885万元。全年支出(含上级专项) 30682.09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支出为512.83万元,项目支出为30169.26万元。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规定,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符合年初设定的目标值。整体来看,部门管理、履职效果、满意度及社会评价情况较好。经过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7.2分,绩效评级为“优”。
(二)项目绩效自评。本部门对2023年度小东沟河防洪治理工程、北部沿山地带山洪沟道水毁应急修复工程、黑河沿岸灌区水毁修复工程等8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2.“临泽县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北部沿山地带山洪沟道水毁应急修复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完成拓宽加固三三排洪沟2.1公里,整治一工城泄洪沟道1.05公里,新建防冲齿墙3道,维修加固防冲齿墙4道,维修消力池1座、水闸喇叭口20米、输水涵洞1座、防洪堤16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施工,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该项目验收率、防汛应急度汛及时性、满意度及社会评价等指标均符合绩效目标设定,有效改善平川北部沿山地带防洪条件,提高了防洪能力,保障三三村、一工城村共0.38万人、1.2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绩效评级为“优”。该项目的实施基本恢复项目区水利设施的防洪能力,有效解决山洪引发所导致的农田进水、渠道被冲毁、淤积掩埋等问题,避免了人员伤亡,社会效益明显。
3.“临泽县小型水利建设项目2023年黑河沿岸灌区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工程建设内容为维修加固蓼泉灌区蓼泉干渠引水口门、鸭暖灌区鸭翅干渠引水口门、永安干渠渠首拦河坝、平川灌区三坝干渠引水口门、渠首拦河坝等。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46.99万元,完成预算的97.99%。绩效评价最终评分为99.73分,绩效评价为“优”,该项目的实施,保障引水口门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及时有效对渠道进行调配水,提高渠首引水及渠道输水能力,满足蓼泉、鸭暖、平川灌区农业生产灌溉灌水需求,为群众农业生产提供便利,方便灌溉运行管理,消除引水口门安全运行隐患,为灌区内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创造有利条件。
4.“临泽县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倪家营镇沙河路槽防洪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1.24km(桩号0+000~1+240),新建排洪沟0.466km(桩号0+000~0+466),新建涵管桥2座,其他建筑物2座。通过自评,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工程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2.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17%。绩效评价最终评分为99.61分,绩效评价为“优”,项目的实施可提高临泽县倪家营镇梨园村山洪灾害防洪能力,有效减轻梨园村及下游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威胁,彻底解决当地群众的后顾之忧,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和周边其他服务设施的联动,产生综合效益,形成推动临泽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5.“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工程建设内容为①建立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主要针对平川、板桥、新华、倪家营4处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②新建自动雨量站8处;③完善群策群防体系,开展山洪灾害培训300人次,演练4场次,更换警示牌、指示牌20块,制作明白卡2000张,宣传口杯50000只。工程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4.59万元,完成预算的21.86%。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18分,绩效评价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该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保障能力,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及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可以减免山洪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保护植被、水质和自然景观,改善人居环境。
6.“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双泉湖水库2023年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双泉湖水库库区淤积物进行开挖清理,清淤量约为2.89万m3,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7分,绩效评价为“优”,该工程的实施减少库区淤积,增加水库有效库容,3缓解了灌区灌溉供水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也保证了供水水源的水质,对调蓄、保证灌区洪水、改善水环境,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有效改善了灌区内灌溉用水,生态效益较为显著,为灌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7.“2023年小屯灌区骨干工程维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工程建设内容为维修五眼干渠0.3公里,维修水闸2座;维修华强支渠0.92公里,新(改)建节制双开闸3座,车桥5座,取水口10座;维修长庄支渠1.7公里,新(改)建节制单开闸13座,车桥18座,取水口6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执行数为221.37万元,完成预算的88.55%。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5分,绩效评价为“优”,工程实施后,项目区的灌溉效率整体提高,增大了保灌面积,增加了农民农业收入。可有效改善灌区内灌溉用水短缺矛盾,生态效益较为显著,灌区内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减少了水事纠纷发生,为灌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8.“2023年鸭暖灌区地表水管理自动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工程建设内容为(1)建成一座集自动采集、控制、传输、接收、处理、存储为一体的灌区信息平台(调度室),与水管所所有视频监控设备及渠系远程控制设备对接;(2)在鸭翅余沙河管理站节制闸、暖泉管理站节制闸、鸭翅渠首河道与节制闸、暖泉渠首河道与节制闸及永安渠首河道与节制闸共计架设视频监控设备(摄像头)25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万元,执行数为83.11万元,完成预算的97.78%。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7分,绩效评价为“优”。工程建成后,将逐步实现灌区灌溉水资源高效利用、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的目标,为粮食安全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通过信息自动化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切实推动和促进灌区水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今后灌区智慧化水务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部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机关工作运行正常,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部门管理制度健全,部门履职、部门效果、满意度及社会评价情况较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